“纪委,跟你反映个问题,我们屯长和四队队长他们合伙私卖我们屯集体松树林,所得的钱款没有公开,你们要好好查一查。”
“除了不公开款项明细外,他们还克扣负责清点松树的短工工人工资呢。”
不久前,大新县下雷镇纪委在该镇志刚村开展日常走访,村民反映问题,该村巴黎屯屯长冯某和第四村民小组组长冯某某涉嫌私卖集体松树林,村民认为他们侵占了集体资金。
第二天,下雷镇纪委来到志刚村巴黎屯找到群众了解情况,并联合镇林业站、包村工作组对冯某、冯某某以及相关村“两委”成员进行谈话,了解了问题的始末。
原来,年2月,有老板打算到志刚村巴黎屯承包松树,采割松脂,由于该屯松树是各家各户自我管理,当时部分群众对松树承包金额、承包期限有不同的声音,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经过多方沟通,同年6月,部分同意承包的村民们选派代表,与承包商许某签订割松脂合同,约定采割松脂时间为5年,承包金额为每棵松树每年12元,先付3年的承包金,年6月底再付后两年的承包金。
“当时签完合同后,老板将承包金转到了我这里,我按照各户拥有松树的亩数以及家庭人口数,签字摁手印后将承包金发到了各户手上。和我一起去清点松树并挂袋的人员,我也从承包金中扣出来给他们发放工钱了。”巴黎屯屯长冯某说道。
经过比对,承包方所支付的承包金与冯某给村民签收的金额相差多元。经核实,当时在签订合同后,村民代表召开会议一致同意将这元作为今后集体活动经费,但是未向村民进行解释也未进行公示。
这件事反映出巴黎屯在集体账务公开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导致村民对村民小组的管理存在误解。对此,大新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下雷镇监察办公室向下雷镇志刚村巴黎屯村民小组发出监察建议,要求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在村级纪检监察员、村务监督员的共同监督下,巴黎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公开公示承包松树采割松脂收支的情况。
鉴于多个乡镇也发生过类似问题,大新县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重新修订完善村屯财务管理制度,在公开栏上印制信访网络举报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