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强大动力。去年以来,大新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主题,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四个维度”同步发力,深耕法治沃土,为大新县经济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打击犯罪有“力度”
安全稳定是发展的首要前提和必备基础。大新县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及损害企业正常经营的其他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努力为经营主体营造和谐稳定、公开透明的发展环境。
“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法官话落,一锤定音,胡某从小有资产的“老板”沦为锒铛入狱的囚犯,这是大新县法院审结的众多非法经营案中的一起。胡某为牟取不正当利益,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涉案金额达82万余元,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法院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年以来,大新县法院不断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依法审结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走私、金融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3件21人,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居,让投资者安心。
办理案件有“速度”
“多谢法院调解,帮我们一下子解决了纠纷!”在大新县法院第四法庭,审判长刚刚宣布闭庭,案件双方当事人几乎异口同声地向法官表示感谢。一起涉案标的额超万元的建工合同纠纷案在主办法官动情说理之下,经过协商,不到半个小时便当庭调结,原告、被告皆大欢喜。
“公正与效率”是司法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
为提高涉企案件的办理效率,大新县法院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强网上立案工作,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及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对符合法定条件且标的在2.2万元以下的案件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因诉讼时间过长造成损失。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构建“互联网+司法”模式,为涉企案件当事人提供立案导诉、咨询查询、约见法官等线上线下“一站式”司法服务。
年以来,大新县法院共审执结涉企案件件,解决商业纠纷平均耗时天,网上立案件,网上开庭件,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解纷途径。
执行工作有“温度”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执行不落地,就等于法律打白条、公平正义打折扣。对于涉案企业而言,执行是否到位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命运。
大新县法院聚焦涉企业债权案件,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与强制执行相结合,依法审慎灵活运用执行措施,高效办理拖欠企业钱款案件,及时实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激活企业发展动力。年以来,通过开展“企业清淤”执行专项活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集中执行攻坚行动”等,共执结涉企业案件件,执行到位金额.97万元。
年7月,广西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大新县法院提交执行申请,要求大新县下雷某锰业采选厂偿还判决确定的债权约万元本息。
大新县法院受理该执行案后,得知申请执行人因该笔款项未得到及时兑付,企业经营存在一定困难,遂及时组织召开协调会,成立工作小组,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有存款、房产、矿山采矿权及水电站经营权等多种类型的财产。因涉及的财产类型多且复杂,为尽早实现申请人债权,大新县法院就司法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多次与相关单位沟通交流,制定详细执行方案,最终成功拍卖被执行人水电站整体资产、矿山经营权、房产等多种类型财产,顺利帮助申请人追回多万元的债权。
司法服务有“精度”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大新县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主动问需,不定期走访企业,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祛疴除痼”,进一步防控法律风险,提高企业依法管企治企的能力。
“我们衷心希望通过深入交流,了解你们的经营现状和存在困难,从司法层面提供防范风险的意见建议,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年11月8日,大新县法院副院长黄世美带领干警走进民营企业,开展“进企业大调研列清单解难题”活动,送法进企。
企业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大新县法院坚持“一线服务”,围绕审判执行实务、合同规范化管理、企业合规经营、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等方面为企业精准“把脉”,针对企业当前存在的法律风险“对症下药”,提出针对性、专业性的建议,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助力企业由内而外焕发生命力,行稳致远。
原标题:《深耕亲商安商法治“沃土”--大新县人民法院“四个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