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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5/26 20:29:00

“我把单位配备的宿舍当成组织上给自己的福利,退休后心存侥幸觉得组织管不到自己了,把公房转租出去赚差价……”近日,大新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对政府大院开展违规占用公租房集中清退工作,15名违规占用公房的干部职工清房退房并退缴不当得利共计元,一名退休干部在清退公租房后懊悔地说道。

而这场清退工作要从一次常规巡察说起。年5月,大新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开展常规巡察,在调阅该单位账务资料时,一份银行代扣业务清单引起巡察人员的注意:10余名干部职工连续20多年每人每月固定扣缴房租24.6元,且没有附带任何租房材料。

承租公租房的干部职工都是一租20多年没有搬离吗?这明显不符合常理。带着疑问,巡察组向该单位财务人员了解情况。

“县政府大院的无产权房现在还有人住着吗?怎么都没有签订合同呀?”

“一直都有人住着啊,每套公租房月租金24.6元,没有人来退房,我们就沿着之前的账户每个月由银行代扣租金……”

随后,巡察组一一走访大院租户核实了解情况。原来,年县政府整合了18套无产权安置房用于解决在县政府大院上班且无房的干部职工住房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安置的干部职工多数已陆续在外自建房或购买住房,但部分人员在不符合租房条件后并未腾退房子,而是擅自把这些无产权房给亲友居住或对外出租赚取差价。

公租房是国家给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的一项惠民保障政策,却被不符合条件者“鸠占鹊巢”。收到巡察移送问题线索后,年11月,大新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经查,18套无产权房中,共有15户不符合承租条件,其中8户存在转租转借行为。

大新县纪委监委向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重新审核公房承租人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及时清退公房,并按最新承租标准退缴不当得利,收回的公租房严格按照公租房管理办法及配租方案重新向符合条件的人员配租,对暴露出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同时针对该单位管理缺失、履职不力等问题,对历任3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一年租金比市场租房价格便宜一半不止,大大减轻了我们的生活压力,感谢政府的好政策。”近日,大新县政府大院号公租房迎来了新的主人——赵雪英一家,她们一家是桃城镇社隆村的脱贫户,在县城务工的赵雪英,每日来回奔波十分辛苦。今年3月,在一名不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把公租房腾退出来后,得以搬进了这个温馨的新房。

“考虑到其他单位可能存在类似情况,我们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对全县公租房情况再次摸排,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责任落实、政策执行等方面履职尽责,确保公租房真正成为惠及困难群众的‘公平房’。”大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陆福都表示。(大新县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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