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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6/27 12:51:00

长春女交警劝说行人遭辱骂 行人闯红灯可罚10元


看着价值4000多的手机被摔坏,女交警很心疼


        周翔宇


    摄


3月12日15时许,一位女交警在长春市解放大路与西民主大街交会处执勤时,与3名闯红灯的行人发生争执。在被行人推搡的过程中,女交警的衣袖被撕开,手机也被摔裂。目击者:一女子推搡交警


东亚赶到现场时,3名行人和女交警已经被带到辖区派出所。


据目击者李女士介绍,当日15时许,一名年轻女子抱着一名婴儿,在两位中年女子的陪同下,没有按照信号灯指示正确过马路,被一位交通协勤员拦住。随后,3名女子与交通协勤员发生争执。


“那交通协勤员岁数也挺大了,还被那3个人给骂了。”李女士说,当时3人情绪很激动,嘴里嚷嚷着就要穿过马路,一名站在马路中间执勤的女交警见状后将3名女子拦了下来,并对其进行劝阻。


“后来,一位中年女子就开始推搡那名女交警,撕扯中,女交警的手机也掉在地上摔坏了。”李女士说。


女交警:行人不听劝还骂人


“当时协勤员阻止她们过马路是正确的,但是随后她们就一直骂协勤员。”事发时在路口执勤的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女子中队民警于楠说,见到3人不听劝阻还企图横穿马路,于楠在马路中间将3人拦住,准备进行劝说,没想到其中一名中年女子就对她进行辱骂和推搡。无奈之下,于楠通过电台向上级汇报。几分钟后,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公安分局建设广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


当事人:当时没骂交警


“孩子发高烧了,着急去医院,所以才没有注意到红灯。”在建设广场派出所内,一名中年女子解释说,3人与女交警和协勤员的确发生了摩擦,但是并不严重。


这位中年女子自称姓李,是婴儿的奶奶。她说,当时确实和协勤员发生争执了,但并没有骂交警,可能是误会了。


规定: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


目前,建设广场派出所民警已经开始对此事进行核实调查。


于楠提醒市民,行人在过马路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以免酿成不必要的后果。“如果行人在过马路时发生意外,那么,受到伤害的就是两个家庭。”


据交警介绍:行人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或者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交警部门可处以1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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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也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011年4月11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其中,在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罚款20元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


处10元罚款


1.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没有人行道不靠路边行走的;


2.横过机动车道,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人行横道通过的;


3.横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的机动车道,不直行通过或者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中途倒退、折返的;


4.通过铁路道口时,不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的;


5.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或者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


处20元罚款


1.不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先行的;


2.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3.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


4.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


处50元罚款


1.进入高速公路的;


2.追车、扒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的;


3.在道路上发放广告、销售商品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


(请张先生注意查收新闻线索奖)


本组稿件苏东旭王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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