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副县长拒不认罪,想挑战法律肯定没门儿
金木
9月6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共扶绥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英及其胞弟陈祺受贿一案,法院审理查明其受贿达余万元,一审判处陈英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万元。在法院通报的消息中称,被告人拒不认罪、悔罪,拒不退出绝大部分赃款,依法从严予以惩处。
中共扶绥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英受贿一案,作为一桩贪腐案,本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由于她的“80后”的身份标签以及“拒不认罪、悔罪”、“拒不退出绝大部分赃款”而受到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