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新华北京11月17日电(张晓松、崔清新、罗宇凡)一整套*内法规制度体系,为8600多万中国共产**员确立了行为规范,其完善与否关系着从严治*、依规治*的大局。
刚刚结束的首次中央*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在摸清*内法规制度“家底”的同时,一揽子解决了*内法规制度中长期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为形成完善的*内法规体系奠定了基础,扎紧了依规治*的“制度之笼”。
清理*规势在必行
中国共产*执*60多年,一共出台了多少“红头文件”和规章制度?一直没有一个底数。与此同时,由于从未开展过集中清理工作,*内法规制度体系当中也存在着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
“就数量来讲,我们的*内法规并不少,但现实中的落实情况却不理想。其原因之一就在于有些法规不科学,有些制度不切合现实。”中央*校*建部教授戴焰*说。
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员领导干部廉洁从*若干准则》,被认为是新时期加强*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一部重要*内法规。
然而,有心人却发现,准则规定,禁止*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而此前1984年出台的关于严禁**机关和**干部经商办企业的文件却规定,**机关在职干部在不保留原来职务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公职经商办企业。文件规定与准则规定明显不一致。
类似这样的问题,在*内法规制度体系中一度普遍存在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央出台了关于三反运动、肃反运动、整风运动,以及干部轮训、干部审查、干部下放劳动等的规定,时过境迁,事实上早已不再执行;
1985年至2011年间,中央曾先后出台多个关于防止机构编制膨胀的文件,新旧文件并存造成执行困扰;
……
“这些问题的存在,有损于*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碍于*内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中央*校*建部教授叶笃初说。
同时,着眼于加强*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内法规体系,也急需通过清理工作系统总结我们*历史上法规制度建设的经验得失,探索*的制度建设的内在规律,为深化*的建设制度改革提供科学指导。
“*执*65年来,形势不断变化,*内法规体系的问题已明显暴露出来,全*对健全和完善*内法规体系的呼声越来越高,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部署也对*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对*规进行集中清理势在必行。”戴焰*说。
既是“体检”更是“健身”
从2012年6月起,中共中央部署开展了我们*历史上首次*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历时两年终于摸清了“家底”:自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中央出台的文件总计超过2.3万件,其中,规范*组织工作、活动和*员行为的*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共1178件。
对于清理出来的*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央统一采取了废止、宣布失效、继续有效等三种处理方式:
凡文件主要内容同*章和*的理论路线方针*策相抵触,或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文件已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文件已被新的规定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废止。
例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中央文件关于刑事案件处理程序的规定,与目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抵触。这类文件都在此次被废止之列。
凡调整对象已消失、文件事实上已不再执行的,文件适用期已过的,有关事项或任务已完成、文件不需要继续执行的,一律宣布失效。
例如,上世纪50年代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内监察委员会的规定,由于目前*内不再设立监察委员会,这些文件事实上已失效。
凡文件内容不存在问题的,或者虽存在一些问题但不影响继续执行的,或者目前尚无其他文件可以替代、废止时机条件还不成熟的,继续有效。文件内容存在一些问题,需作修改,但修改前也继续有效。
例如,1959年《中央关于统一管理*、*档案工作的通知》、1965年《中央关于*内同志之间的称呼问题的通知》等,虽有一定历史痕迹,但主要内容和精神仍然适用,对当前工作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这次清理过程中被保留了下来。
这次清理,不仅摸清了*内法规制度的“家底”,还给整个*内法规制度体系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和“健身”,使其变得“身轻体健”1178件*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322件被废止、369件被宣布失效,二者合计占到58.7%。
“清理工作一揽子解决了*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为下一步形成完善的*内法规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叶笃初说。
从中央办公厅法规局了解到,清理后继续有效的中央*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汇编成册,以便各地区各部门遵守执行;废止和宣布失效的中央*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按有关规定做好存档、查档利用等工作,发挥好这些文件的历史资料价值和资*育人作用。
与此同时,各地区各部门也正按照中央要求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制定的*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预计今年底明年初全部完成。
“良法之治”重在执行
*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一个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集中清理*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虽然迈出了依规治*的重要一步,但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目前,*内法规制度体系仍然存在着缺失、“碎片化”、“老化”等问题,有的规定不够科学,有的规定脱离实际、没有可行性,有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有的规定有要求没有问责、刚性约束力不够,造成这些规定在实践中流于形式。
比如,中央2003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内监督条例(试行)》,有些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约束力不够,在这次清理过程中虽然保留下来,但亟待修改。目前继续有效的487件中央*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像这样的有42件。
去年出台的《中央*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明确提出,到建*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内法规制度体系。刚刚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形成完善的*内法规体系,依据*内法规管*治*。
“要确保*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目标如期实现,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中央*校*法部教授肖立辉指出,这次集中清理明确了*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和主要构成,下一步,要研究制定一批基础主干性*内法规,整合形成一批综合性*内法规,抓紧制定一批实践亟需的*内法规,及时修订一批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内法规。
古人云,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有法不行,与无法同。*内法规制度建设,既要实现有规可依,更要保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
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内法规的执行上存在着重制定、轻执行问题,有的先紧后松,有的上紧下松,有的外紧内松,有的违反后未得到及时惩处,使*内法规成了“纸老虎”“稻草人”,形成了“破窗效应”。
专家建议,今后,要把强化*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摆到更加突出位置,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带头执行,充分发挥*员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切实加大督查惩处力度,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各项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刚性约束。
“要加大*内法规的公开和宣传力度,让广大*员最大限度了解*内法规的内容,使每个*员知规、懂规、敬规、守规。”肖立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