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1日起,崇左市人民*府办公室印发的《崇左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本次户籍制度改革,旨在全面放开落户我市城镇的限制条件,消除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障碍,落实人才落户城镇“零门槛”和农村籍大学毕业生“来去自由”的户口迁移*策,全面提高全市城镇化建设水平。
具体的福利都有哪些,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员可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契或地契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受赠、继承的产权房;依法购买或租住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本地亲友(含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朋友)拥有合法产权且同意其居住的住房;取得《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
问
尚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吗?
答
已在崇左购买商品房且已交房但尚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合同备案登记、契税完税证即可申请落户。
问
违规违章建筑可以将户口迁入吗?
答
虚拟地址、违规违章建房、正在建设中的住房以及商铺、厂房、仓库和其他非住宅用途的房产不作为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户口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迁。
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包括:行*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受本地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的人员;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投资、经商人员。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迁入单位集体户;用人单位无集体户口或不予接收的,可迁入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三、引进的各类人才可申请办理本人户口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可随迁。
各类人才包括: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各类人才;初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经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
四、放宽投靠类落户,本市居民的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可以申请投靠方式办理户口迁入。
其他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对于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不再限制年龄、期限。原则上不准未成年人单独转入城镇落户,确需迁入城镇落户的,必须有监护人随迁。
五、已毕业的我市农村籍大学生在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以自愿为原则可随时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
问
年前已落户城镇地区的大学毕业生适用现在的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策吗?
答
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已毕业的我市农村籍大学生在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以自愿为原则,落户后可随时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大学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取得相应学籍,不受年龄限制。所以,已毕业的我市农村籍大学生在年12月1日(不含当日)之前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不能按照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策申请迁回原籍农村。
六、全市的每个社区、单位和企业均可设立集体户、为有意在崇左落户的无就业单位人员、无自主产权住房者提供落户条件。
问
单位、社区申请集体户有落户人数要求吗?
答
经辖区公安派出所核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或社区可以根据需要申请设立单位或社区集体户,没有落户人数的要求,但需要自行指定人员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一个单位或社区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集体户,可以办公地址或其他适当的地址登记社区集体户,但不得使用虚拟地址。
七、实行跨市县一站式户口迁移。
我市跨市县户口迁移推行网上审批、流转“一站式”办结服务,迁移信息自动网上流转,只需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落户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可办理户口迁出和落户登记全部手续,免打《准予迁入证明》和《准迁证》。
八、实行“容缺”办理制度。
所谓“容缺”办理制度是指申办人在申请材料不齐备的情况下,公安派出所通过各部门信息共享可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可以“容缺”办理户口事项。办理户口“容缺”材料有:
(一)申办人本人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确认并拍摄人像,经派出所核对部、省级人口信息库的人像信息确认为申办人本人的,可“容缺”办理居民身份证。
(二)通过部、省级人口信息库或派出所户籍档案查询有相关人员关系信息的,可“容缺”人员关系证明。
(三)通过联网查询有申请人相关社保缴费信息的,可“容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重要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