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开展道路
交通执法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大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从年11月14日起启用道路交通技术设备对以下道路抓拍闯红灯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将大新县辖区道路抓拍设备公告如下:
一、县城德天大道与养利路、民生街路口,卡口点位共计1个。具体清单:
抓拍点位名称
安装位置
抓拍设备数量
德天大道与养利路、民生街路口卡口
德天大道与养利路、民生街路口
1个
二、县城安平大道与昌隆路路口,卡口点位共计1个。具体清单:
卡口点位名称
安装位置
卡口数量
安平大道与昌隆路路口卡口
安平大道与昌隆路路口
1个
三、县城桃源路与桂圆路路口,卡口点位共计1个。具体清单:
卡口点位名称
安装位置
卡口数量
桃源路与桂圆路路口卡口
桃源路与桂圆路路口
1个
以上卡口将对闯红灯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技术数据采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录入公安交通安全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证据。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大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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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崇左大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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