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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22 15:00:00

为了给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从年10月23日起,我院将在程序性文书中启用“大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专用章”(后附专用章式样)。专用章适用范围为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以外的如下程序性文书:

一、案件受理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一次性告知书、补充材料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指定辩护人通知书、传票、出庭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知独任审判员及书记员通知书、申请审委会委员回避通知书、多元化纠纷调解告知书、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布告知、申请财产保全提示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执行信息公开告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执行款收款账户确认表、廉*监督卡等。

二、当事人同意送达的其他程序性文书。

适用范围内专用章与大新县人民法院公章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公告

年10月23日

专用章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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