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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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大新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陆续发布《大新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等文件,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同时,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大新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各乡(镇)*委、人民*府,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及上级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大新华侨经济管理区: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50号)和崇左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桂新冠防指[]36号)精神,尽快全面恢复全县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全面复工复产。鼓励各类企业(项目)全面复工复产,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原材料、资金、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做好通风、消*、体温检测、员工个人防护等防控和安全生产共作,不得以疫情防控名义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
二、取消不合理限制。企业(项目业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达到复工复产条件且签订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责任书后,不得再对企业(项目业主)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企业开工或复工、复产时间。三、全面保畅保通。全面恢复交通运输,恢复县城区、城乡公交线路、农村客运班线等客运服务。对出入村屯、小区、市场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合格并扫描“扫码抗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