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年度广西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服务脱贫攻坚精品优秀案例获奖情况,大新县检察院与崇左市检察院联合办理的赵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荣获优秀案例。
年以来,大新县检察院持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扶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在服务*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将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
年4月,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摸排调查中,了解到赵某华强奸案中被害人赵某某的家庭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且被害人患有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便及时主动告知被害人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大新县检察院办案人员深入被害人家中走访,并到村委会向村干了解核实被害人家庭情况。鉴于被害人家庭的特殊情况以及我县国家司法救助金有限,为达到更好的救助效果,该院及时汇报崇左市检察院,联合开展救助工作。经核实、报审,最终两级院共联合给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5万元人民币。
该案的成功办理,积极推动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有效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使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脱贫成为检察机关名副其实的“民心产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检察力量。
审核:许东照文字:梁金艾图片:梁金艾、部分来自网络编辑:许秀秀第篇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