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考条件
1.*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长兴本地户口或者长兴籍生源毕业生;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7月8日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及其他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年7月8日—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宣人事科(明珠路号5楼室)。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考试。
3.考试
如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6及以上,则组织报名人员先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分。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以笔试、面试成绩均50%计考生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岗位报名人数在1:6人以下,则不设笔试环节,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分,考生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6.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各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监督电话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建设局组宣科负责解释。
县委编委办监督—
附件:1.招聘计划汇总表.docx
2.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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