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各位车主、驾驶员:
我大队在历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依法查扣辆因交通事故暂扣的车辆,这些车辆的当事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对这批辆车辆进行公告,请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车辆相关证件或手续到大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逾期将依法对公告所列的车辆做拆解报废处理。
特此公告。
大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3月14日
大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扣车辆明细表重要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