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工作站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官工作站”启动仪式)
为进一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新县人民法院在辖区各乡镇挂牌成立“法官工作站”,主动拓展审判职能,延伸司法触角,把问题解决在一线,把纠纷化解在前沿,不断满足基层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打通为基层群众提供诉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大新县桃城镇法官工作站揭牌成立
近日,该院举行了“大新县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官工作站’启动仪式”,该院*组书记、院长陈晓程、县委*法委副书记李宏会、县司法局局长农华,为桃城镇法官工作站揭牌,各乡镇*委*法委员、各乡镇司法所所长参加启动仪式。
各乡镇设立法官工作站
大新法院在全县各乡镇设立法官工作站,是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创新之举,对提升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将人民法院定分止争的工作职能延伸到诉讼之前,将化解矛盾纠纷的场所从审判法庭移至村庄农户,促进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
法官工作站工作职责
01
与基层社会管理组织协同配合,共同对辖区苗头性、倾向性、源头性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02
调处争议不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侵权损害赔偿、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基层矛盾纠纷,对调处不成功的,引导进入诉讼程序解决。
03
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04
对经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进行司法确认。
05
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06
深入基层,掌握社情民意,把握群众司法新需求,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提高群众司法满意度。
大新县法院将以设立法官工作站为契机,以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通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更有效为目标,继续寻求和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解纷功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探索将不必诉案件倒流回社会治理层面的新路径,努力将诉源治理工作推向新台阶,为建设平安、法治大新作出新贡献。
文字/摄影/编辑:*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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