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办实办细,大新县法院始终坚持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近日,大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到雷平镇三伦村为15名蔗农办理执行立案手续,受到当地群众纷纷点赞。
基本案情
—年甘蔗榨季,江州区那隆农场李某来到大新县雷平镇三伦村收购农某等15名蔗农种植的不符合当地入厂要求品种的红皮甘蔗。双方约定由李某的名义拉该品种的甘蔗到武鸣某糖厂入厂,待糖厂支付蔗款后,李某再将款项支付给农某等15名蔗农。然而,李某收到40余万元蔗款后,并未支付给蔗农,却挪作他用。无奈之下,农某等15名蔗农向大新县法院起诉。大新县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支持蔗农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经过法院干警动员,李某某也仅支付少部分蔗款。
为了及时维护蔗农的合法权益,且不耽误农活,大新法院立案庭干警主动上门服务,为15名蔗农办理执行立案手续。
近年来,大新法院不断延伸司法为民的触角,急民之所急、愁民之所愁。在立案、案件办理等环节开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减轻群众诉讼负担,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一面。
END?内容来源:大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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