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论坛

首页 » 问答 » 介绍 » 大新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
TUhjnbcbe - 2021/7/8 14:42:00
治疗白癜风的专科医院 http://m.39.net/pf/bdfyy/bjzkbdfyy/
—潮大新—

每天发布各类寻人寻物求助、趣事爆料、城事娱乐、招聘、转让、学校招生、店面推广等…

随着“断卡”行动的持续推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网络支付结算行为的效果逐步呈现。4月26日,大新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主动投案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01

基本案情

年8月份,被告人*某用其身份证件办理了3张银行卡并全部出售给黎某用以抵其元债款。这3张银行卡的其中一张,涉及到山东省某公安局办理的涉案金额为3万元的诈骗案。年8月至年12月期间,被告人*某出售给黎某的这3张银行卡转入不明金额累计万余元。*某在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于年1月15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

02

法院审理后认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支付结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某具有自首的从轻情节,认罪认罚,故对其作出上述判决。“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大新法院从严惩处“断卡”案件,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END?内容来源:大新县人民法院?图文编辑:潮大新

迈阿密

转载请注明

?商业推广联系主编

1
查看完整版本: 大新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