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关于大新镇新润花苑汽车位有偿使用事项公示
根据《重大行*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张委办(】16号)、《张家港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年度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张稳评发(]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关于大新镇新润花苑汽车位有偿使用事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事项概况
为规范动迁安置小区车辆进出和停放秩序,用市场手段和价格杠杆合理分配小区车位资源,提高小区业主公共意识和文明停车意识,维护小区业主车辆停放的权益,拟在新润花苑试点开展汽车停车位规范化管理和有偿使用服务工作。
根据《市*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张*发规(】2号)和《关于公布张家港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张价费(】5号)文件规定,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确保业主车辆规范停放,有序行驶。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事项相关利益群体对事项开展带来的影响、分析评估风险因素,特公告上述信息。公示期间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群体和个人对事项开展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在公告期年5月17日-年5月28日(10个工作日)向评估责任主体或评估单位反映。
三、联系方式
1.评估责任主体:大新镇人民*府
联系人:沈主任-邮箱: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