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新司法所积极作为,行动迅速,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纠纷。大有村的朱某2月份到本镇某电子厂打工,5月份辞职,厂方认为朱某违约而扣押其工资。朱某多次追讨未果,遂向司法所反映,寻求帮助。曾重歌所长了解详细情况后,马上带领工作人员深入电子厂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与厂方负责人沟通,阐释有关法律法规,最后取得厂方同意与朱某调解。次日,司法所组织厂方与朱某进行调解,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有关事实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进入僵局,无法继续。曾所长暂时中止调解,让双方当事人回去等候调解通知。随后,曾所长认真分析本次调解会上获取的信息,再次前往电子厂进行调查取证。两天后,在调解会上,曾所长用事实,用法理,分别对纠纷双方进行有针对性的说服教育工作,促使双方都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最后双方同意作出让步,达成一致意见。曾所长现场制作调解协议,厂方履行承诺,当场支付工资给朱某,双方握手言和。
“没想到司法所的同志这么有责任心,那么快就调解通我的劳务纠纷,并且还当场领到工资,我真是太感动了”,朱某拿着一幅写有“人民调解暖人心,*法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大新司法所,对工作人员连声表示感谢。
自开展*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大新司法所秉承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理念,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案件都能及时立案,及时调解,即使无法调解成功,也对纠纷当事人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及*策方面的解释,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避免纠纷激化酿成不良后果,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来源:平南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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