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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
一、招生条件
(一)公办小学招生
城市小学招收年8月3日前出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农村小学原则上招收年2月28日前出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二)公办初中招生
兴庆区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民办小学招生
兴庆区辖区内城市区域的民办小学招收银川市三区户籍适龄儿童;农村区域的民办小学在生源数量不足的情况下可扩大招生范围。
(四)民办初中招生
兴庆区辖区内城市区域的民办初中招收学籍或户籍在银川市三区的小学毕业生;农村区域的民办初中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扩大招生范围。
(五)*策性统筹安排
户籍地址或父母单位地址在兴庆区的烈士子女、现役*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策,由教育部门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兴庆区教育局具体组织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统筹做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部门联动履行控辍保学职责,健全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
(二)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兴庆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学生人数、交通状况、学校规模及历史沿革等因素,以道路、街巷为界,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并保持相对稳定。招生过程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三)坚持全纳教育原则
坚持“两个全部纳入”,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均有接收外来随迁子女就读的义务,保障与本地学生享受同城待遇。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落实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策,抓好控辍保学,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依托“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招生*策、招生计划、片区划分、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公民办同招原则
巩固深化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策,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兴庆区统一管理,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学籍注册”。报名就读民办学校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兴庆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三、兴庆区年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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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兴庆区年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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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兴庆区年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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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资料准备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准备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一)兴庆区户籍
.户主及房主均为父母之一且房户一致的情况。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房产材料;
2.户主及房主均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户一致的情况。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房产材料。(个别红色预警学校报名时还需学生父母提供银川市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银川市三区无房证明)
3.房户不一致的情况。提供户口簿、购房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拆迁安置协议等房产材料,租房的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4.入学小学的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非兴庆区户籍
.提供户口簿、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房产材料,租房的提供居住证;
2.入学小学的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七、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划片区入学(按照公示片区入学)
()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且父母须共同或一方占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相一致,迁户时间为0年2月3日前。
(2)适龄儿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房产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迁户时间为0年2月3日前。
2.调剂安排入学(次序分先后)
()*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2)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但参加民办小学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
(3)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同一房址入学间隔不足五年(逐年增加至六年)的;
(4)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
(5)落户在自购营业房或商用公寓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
(6)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7)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8)租房落户、有户无房、挂靠其他亲属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
(9)租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0)参与民办小学电脑派位被录取但放弃入学的学生。
(二)公办初中招生
.划片区入学(按照公示片区入学)
()适龄学生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且父母须共同或一方占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相一致,迁户时间为0年2月3日前。
(2)适龄学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房产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迁户时间为0年2月3日前。
2.调剂安排入学(次序分先后)
()*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2)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但参加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
(3)学生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同一房址入学间隔不足三年的;
(4)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5)落户在自购营业房或商用公寓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6)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7)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8)租房落户、有户无房、挂靠其他亲属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9)租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0)参与民办初中电脑派位被录取但放弃入学的学生。
(三)非新生转学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按照《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宁教基〔〕32号)规定,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兴庆区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兴庆区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已在兴庆区就读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兴庆区内转学。转学不划分片区,由兴庆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四)其他说明
.兴庆区教育局依据前期摸底本地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公布兴庆区辖区学校招生预警提示。建议家长谨慎选择在预警等级为红色及*色的学校片区内购房置业,由于生源压力过大,未来或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多校划片,届时有可能被调剂至周边其他学校就读。
兴庆区辖区学校招生预警提示
现将年兴庆区城市区域公办中小学招生预警情况提示如下:
一、预警等级说明
红色预警:表示学校片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已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学位极为紧张;
*色预警:表示学校片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80%—00%之间,学位较为紧张。
二、小学预警信息
三、初中预警信息
四、预警提示
.建议家长谨慎选择在预警等级为红色及*色的学校片区内购房置业,由于生源压力过大,教育局未来或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多校划片,届时有可能被调剂至周边其他学校就读。
2.预警信息为摸底信息,属于动态数据,若未来片区人数减少,兴庆区教育局将适时对预警等级进行调整。
2.为确保学生相对就近入学,兴庆区适当调整小升初对口直升*策。年在原对口初中安排划片入学及调剂入学-7类学生就读后,视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兴庆区对外来随迁子女过于集中的区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多校划片、自主填报志愿的方式,全面推进电脑派位入学工作。
4.同一房址入学间隔要求不含同一家庭二胎或多胎的情况。
一、年兴庆区公办小学学片
(一)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清和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南桥校区)
.新华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中山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2.南薰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永安巷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3.长城东路以南-南塘巷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以西;
4.长城东路以南-永通巷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备注:()永通巷以南-胜利商业街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区域0年为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片区,拟调整为兴庆区第十九小学片区,年为此调整区域的过渡期,具有此调整区域户籍的儿童可按需求选择兴庆区第十九小学或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就读;(2)南塘巷以南-广顺巷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街以西区域0年为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片区,拟调整为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片区,年为此调整区域的过渡期,具有此调整区域户籍的儿童可按需求选择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或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就读。
(二)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观湖分校
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塔湖西岸以西。
(三)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北塔分校
贺兰山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四)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逸夫分校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塔巷以西。
备注: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塔巷以东-进宁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逸夫分校、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分校。
(五)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臻园分校(原兴庆区第二十六小学)
国商南街以南-上海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备注: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臻园分校、兴庆区第七小学。
(六)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三十小分校
海宝路向东延伸至东绕城高速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以西。
(七)兴庆区回民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书院分校
.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公园街以西;
2.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凤凰南街以东-利民街以西;
3.新华西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富宁街以西;
4.长城东路以南-修业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利民街以西。
备注: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回民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书院分校、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
(八)兴庆区第二小学
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凤凰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九)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崇俭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立志校区)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玉皇阁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2.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
(十)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三十三小分校(新建)
.彰武巷以南-治平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胜利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十一)兴庆区第四小学
.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新华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十二)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永康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中山校区)
上海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中山南(北)街以东-清和南(北)街以西。
(十三)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湖滨分校
广实巷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十四)兴庆区第七小学
.上海东路以南-惠安巷以北,中山北街以西沿上海路天成小区至北安街;
2.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4.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清和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备注:()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分校;(2)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景福分校;(3)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臻园分校。
(十五)兴庆区第十二小学
.银古公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2.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3.聚丰苑南区。
(十六)兴庆区景岳小学
.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玉皇阁北街以西;
2.惠安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温莎花园小区、国际花园小区、宝丰银座小区。
(十七)兴庆区第十六小学教育集团富宁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十六小学教育集团西塔校区)
.新华西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富宁街以东-利民街以西;
2.南薰西路以南-修业路以北,利民街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十八)兴庆区第十七小学
.解放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2.新华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3.户口为友爱各队的地址。
(十九)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分校
.沙渠路以南-海宝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2.海宝路以南-英才巷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备注:东湖苑小区北区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分校、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
(二十)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湖校区)
.贺兰山东路以南-沙渠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2.贺兰山东路以南-国商南街以北,清河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3.贺兰山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儿童。
备注:东湖苑小区北区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分校。
(二十一)兴庆区第十九小学
.新生巷以南-彰武巷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永通巷以南-治平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备注:()永通巷以南-胜利商业街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区域0年为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片区,拟调整为兴庆区第十九小学片区,年为此调整区域的过渡期,具有此调整区域户籍的儿童可按需求选择兴庆区第十九小学或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就读。(2)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九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
(二十二)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北校区
.唐徕小区-76号楼、唐槐新村副-副6号楼、唐徕(海宝)-8号楼、西关寺、2号楼、唐中家属院、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凤凰北街44号;
2.唐徕回民小学北校门巷子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西桥北巷以西,原唐徕小区拆迁新建唐徕花园小区。
(二十三)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原兴庆区回民实验小学)
.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西桥北巷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2.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此区域不包括原唐徕小区住宅区)。
备注: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兴庆区回民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书院分校。
(二十四)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三十四小分校(新建)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二十五)银川市实验小学
解放西路以南-南薰西路以北,利民街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二十六)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
.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公园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进宁北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二十七)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分校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进宁北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进宁北街以西;
3.高尔夫家园小区、青峰园小区、北安街8号旅游局家属院。
备注:()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塔巷以东-进宁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分校、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逸夫分校;(2)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分校、兴庆区第七小学。
(二十八)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鼓楼分校
湖滨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玉皇阁北街以西。
(二十九)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
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
备注: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兴庆区第十九小学。
(三十)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丽景分校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三十一)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景福分校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备注: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景福分校、兴庆区第七小学。
(三十二)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
.南薰东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
2.修业路以南-宝湖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3.南塘巷以南-宝湖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胜利街以西。
备注:南塘巷以南-广顺巷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街以西区域0年为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片区,拟调整为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片区,年为此调整区域的过渡期,具有此调整区域户籍的儿童可按需求选择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或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就读。
(三十三)兴庆区第二十八小学
.六盘山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友爱街至延长路以西;
2.治平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友爱街及延长路以东-大新渠以西(此区域不含聚丰苑南区);
3.户口为上前城各队的地址。
(三十四)兴庆区第二十九小学
.银古公路以南-前程家园规划路以北,大新渠以东-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
2.户口为塔桥各队的地址。
(三十五)兴庆区第三十二小学
招收学校周边暂未划定招生学片的新建小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十六)银川市永泰小学
.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2.原大新户籍拆迁安置燕祥家园。
(三十七)银川市第四中学小学部:招收大新镇燕鸽村、大新村、燕庆公司、杨家寨村2队户籍适龄儿童。
(三十八)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新水桥分校:招收大新镇新水桥村户籍适龄儿童。
(三十九)兴庆区回民第三小学教育集团掌*分校:招收掌*镇五渡桥村、洼路村、孔雀村、杨家寨村6-8队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官湖分校:招收掌*镇茂盛村、燕鸽村队和杨家寨村、4、5、9队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一)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春林分校:招收掌*镇春林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二)兴庆区第十六小学教育集团镇河分校:招收掌*镇镇河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四十三)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碱富桥分校:招收掌*镇碱富桥村、永南村和通贵乡司家桥村、河滩新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四)兴庆区掌*中学小学部:招收掌*镇掌*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五)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通南分校:招收通贵乡通南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六)兴庆区回民中学小学部:招收通贵乡通贵村、通北村、通西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七)兴庆区大塘中心小学:招收月牙湖乡大塘南、北村和小塘村、塘南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八)兴庆区海*希望小学:招收月牙湖乡海陶南、北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九)兴庆区月牙湖回民中学小学部:招收月牙湖乡月牙湖村、路西村户籍适龄儿童。
(五十)兴庆区月牙湖回民第二中学小学部:招收月牙湖乡滨河家园-5村户籍适龄儿童。
二、年兴庆区公办初中学片
(一)银川市第三中学
.解放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
2.南薰东路以南-南塘巷(铁路线)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以西;
3.文化东路以南-永通巷以北,中山南(北)街至胜利街以东-清和南(北)街以西;
4.解放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5.新华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6.解放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二)银川市第三中学治平路分校(新建)
.长城东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清河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第二排水沟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三)银川市第四中学
解放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镇与掌*镇交界处以西。
(四)银川市第五中学
.南薰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2.银古公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
(五)银川市第一中学南薰校区(原银川市第十中学)
.解放西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2.南薰东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
(六)银川市第一中学光华校区(原银川市第十二中学)
.铁路线(南塘巷)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胜利街以西;
2.永通巷以南-第二排水沟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3.六盘山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七)银川市第十五中学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湖滨东(西)路以南-解放东(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中山北街以西(此区域不包含原唐徕小区住宅楼);
4.领秀一居小区、如意苑小区。
(八)银川市回民中学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文化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3.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4.杏水桥巷以南-解放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5.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九)银川市第二中学海宝分校(原银川市第二十中学)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2.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3.贺兰山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学生。
(十)银川市第二中学满春分校(原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
贺兰山东路以南-杏水桥巷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十一)银川市第二中学三十三中分校(新建)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十二)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
招收学校周边暂未划定招生学片的新建小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十三)银川市北塔中学
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十四)银川市唐徕回民中学
.唐徕小区-76号楼、唐槐新村副-副6号楼、唐徕(海宝)-8号楼、唐徕沁心苑、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唐中家属院、凤凰北街44号、支农巷。
2.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十五)兴庆区掌*中学:招收掌*镇户籍学生。
(十六)兴庆区回民中学:招收通贵乡户籍学生。
(十七)兴庆区月牙湖回民中学:招收月牙湖乡原移民区户籍学生。
(十八)兴庆区月牙湖回民第二中学:招收月牙湖乡新移民区户籍学生。
八、民办中小学招生办法
兴庆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银川市博文小学、银川市景博学校小学部、银川少林精英武校小学部、兴庆区蒙特梭利国际学校四所民办小学,银川市英才学校、银川市景博学校初中部、银川少林精英武校初中部三所民办初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符合民办中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依据意愿自主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登记,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将由兴庆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一)民办学校报名方式。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可通过“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选择“兴庆区”入口报名民办小学;符合条件的金凤区、西夏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民办小学,由户籍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组织。兴庆区小学毕业生及户籍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就读民办初中的,可通过“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选择“兴庆区”入口进行民办初中报名登记;学籍或户籍在金凤区、西夏区的小学毕业生由对应县(区)教育部门组织。
(二)民办中小学入学方式。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人派中,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电脑派位规则详见附件3。
(三)民办中小学公开报名学位核定。
.民办小学。在年7月3日之前因购房、校舍产权等原因已约定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可由民办小学自主安排入学,其入学资格由民办小学理事会(董事会)审核后,上报兴庆区教育局复审备案。其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报名数超过学位数时实行电脑派位。
2.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全部实行公开报名电脑派位。
兴庆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
依据《兴庆区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现将兴庆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公布如下:
一、民办中小学电脑派位
(一)登记流程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7月5日至7月5期间注册登记并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2.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由所报名的民办学校进行资格复审;
3.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二)派位流程
.7月3日前,兴庆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程序确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果现场公布并在平台公示。(具体派位时间及地点将短信另行通知)
2.被录取的学生,需3日内到录取学校报名缴费并注册学籍,未按时到校的,视为放弃。
3.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居住地教育部门统筹调剂至公办学校就读。
二、公办中小学外来随迁子女电脑派位
(一)电脑派位范围
兴庆区教育局将依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将外来随迁子女过于集中的区域确定为电脑派位区域。派位区域确定后,将该区域周边学校剩余学位情况予以公布。
(二)登记流程
.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7月5日至7月5日期间登录平台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核验证件完成后等待短信通知。
2.依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确定电脑派位区域后,处于派位区域的外来随迁子女平台将于8月5日前发送短信,通知再次登录平台按序选择多所志愿学校。
3.8月20日前由兴庆区教育局组织统一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及地点将短信另行通知)。
(三)派位流程
第一步:公布剩余学位情况及外来随迁子女志愿填报情况
.本地户籍儿童少年及购房的外来随迁子女分配结束后,在招生平台公布分配名单及电脑排位区域内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
2.平台将短信通知符合电脑派位要求的外来随迁子女再次登录,家长可依据划定的电脑派位区域及相应学校顺序选择多所志愿学校,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志愿填报的人数。
第二步:电脑派位
.逐一对比第一志愿学校,若学校空余学位大于志愿填报数量,可直接安排就读;若空余学位小于志愿填报数量,则组织电脑派位,直至第一意向学校全部派位结束,公布剩余学位。第一志愿未派中的学生,参加第二志愿电脑派位。
2.逐一对比第二志愿学校,若第二志愿学校已无学位,视为放弃第二志愿,不参加派位;若意向学校学位数量大于志愿填报人数,直接安排入学;若有空余学位但小于志愿填报人数,组织第二轮电脑派位。第二志愿未派中的学生,参加第三志愿电脑派位。
3.逐一对比第三志愿学校,若第三志愿学校已无学位,视为放弃第三志愿,不参加派位;若意向学校学位数量大于志愿填报人数,直接安排入学;若有空余学位但小于志愿填报人数,组织第三轮电脑派位。
第三步:调剂安排
兴庆区教育局调剂安排电脑派位未派中的儿童少年至周边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相关说明
.双胞胎、多胞胎的,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人派中,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
2.电脑派位工作由兴庆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分批进行,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家长代表、纪检部门及新闻媒体参与,公证处进行公证,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招生流程
(一)城市公办小学招生流程
就读城市公办小学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于7月5日至7月5日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