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南宁市中院对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副厅级)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赵丽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万元。赵丽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赵丽今年51岁,广西钟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曾被媒体称为广西“最美女书记”。
来源:中国普法年11月24日、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