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7日晚,南宁市青秀区某学校接到公安机关的通知,根据大数据流调,该校家长与孩子去过有本土病例的地区。该校某学生的母亲赵某某,4月1日携子离邕去崇左市江州区及大新县,4月5日返邕,离邕返邕均未报备学校及社区。4月6日,该家长伪造行程码、签写虚假承诺书、并且交代孩子勿告知学校。4月7日,其子照常返校,当班主任履行收假返校询问时,其子也未如实向学校反馈,与班级师生均有接触。当学校联系学生母亲,再次确认其是否离邕时,家长仍然向学校隐瞒了情况,不配合核实工作。最后,派出所、社区及学校共同前往学生住所核实情况,赵某某才承认携子离邕未报备,伪造行程码、签写虚假承诺书的事实。
赵某某携子往返涉疫重点地区不报备,不居家,造成疫情传播的可能;不执行*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还瞒报、作假行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赵某某处以行*拘留七日,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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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的朋友请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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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凝心聚力、团结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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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将至,为确保健康、安全的假期,请严格遵守健康管理要求,倡导就地过节、做好个人防护、来(返)邕人员提前48小时报备社区、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来源:南宁青秀区宣传部、青秀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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